中国侨网领事通

中国驻米兰总领馆提醒领区中国公民注意涉水安全

2024-10-24 11:15    来源:中国侨网
大字
小字

  

欧亚国际开号— --溦 亻言—6344802—】—请认指定客服,打开微信搜索添加即可。11月29日,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回应外媒提问“董郁玉被判7年有期徒刑”:中国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案,违法必究。欧亚国际上分

  “搭便车”出事故如何担责?

  最高法:适当减轻驾驶人赔偿责任

  “好意同乘”情形下机动车驾驶人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应适当减轻其赔偿责任。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个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

  上述5个案例中,包括“颜某与刘某、顾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案情显示,顾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刘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刘某及其搭乘人颜某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顾某、刘某负事故同等责任,颜某无事故责任。顾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颜某诉至法院,请求刘某、顾某、某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合计22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无偿搭载颜某属于“好意同乘”行为。刘某作为车辆驾驶人,对搭乘人颜某负有安全方面的注意义务。

  本案中,颜某的损失共计159899元,先由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颜某140965元;其余18934元,由某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保险范围内按照事故责任比例(50%)赔偿9467元;刘某应按照事故责任比例(50%)赔偿9467元,但因其系无偿搭载颜某且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应当减轻刘某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酌定刘某承担其中30%部分的赔偿责任,赔偿颜某568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据此,由于并无证据证明刘某对事故的发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因此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

  最高法院提到,“好意同乘”,即日常生活中的“搭便车”,是指驾驶人出于善意无偿地邀请或允许他人搭乘自己车辆的非营运行为。“好意同乘”作为助人为乐的善意利他行为,对于促进形成互助友爱社会风尚具有积极意义,也符合绿色低碳出行方式的要求,还有利于缓解公共交通压力,降低出行成本。本案判决依法合理认定“好意同乘”情形下车辆驾驶人的责任,既合理分配搭乘人损失,也有助于督促驾驶人切实负起责任和安全驾驶车辆。

  文/本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惠小东】

【责任编辑:惠小东】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信箱 | 版权声明  |  招聘启事
中国侨网:东方新闻湛江新闻郴州新闻网游戏新闻宁远新闻网资兴新闻网台湾新闻网山西新闻新闻图片银川新闻网 北极星电力新闻网韶关新闻网阳泉新闻网宝鸡新闻湖南新闻开封新闻银川新闻网六安新闻遂宁新闻百度新闻 新闻的定义山东新闻联播外交部新闻发言人黄冈新闻网南宁新闻网 达州新闻网凤凰网新闻广元新闻极目新闻新闻出版  国台办新闻发布会新闻坊安康新闻网新浪网新闻中心昭通新闻网  日照新闻网今日头条新闻内蒙古新闻网上游新闻朔州新闻网  九派新闻香港新闻网防城港新闻网淮北新闻网台湾新闻网  百度新闻江西新闻联播株洲新闻网攀枝花新闻网安康新闻网  腾讯新闻国务院新闻办贺州新闻网足球新闻极目新闻  荆州新闻今日新闻广西新闻新浪新闻中国新闻
友情链接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04340号-12]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6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315039 举报邮箱:huaren@chinanews.com.cn

Copyright©2003-2024 chinaqw.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