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教育在线-四川教育讯息

热线:028-85056429 通讯员QQ群:197538807
投稿邮箱: 2629731537@qq.com

“搭便车”出事故如何担责?最高法解答

来源:川观新闻  作者:江芸涵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12-08

欧亚国际厅— --溦 亻言—6493007—】—请认指定客服,打开微信搜索添加即可。28日,浙江海宁市人民医院发布讣告称,该医院胸外科主任、主任医师刘磊因车祸离世。医院一工作人员表示,肇事车主开车看手机。欧亚国际QQ

  “搭便车”出事故如何担责?

  最高法:适当减轻驾驶人赔偿责任

  “好意同乘”情形下机动车驾驶人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应适当减轻其赔偿责任。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个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

  上述5个案例中,包括“颜某与刘某、顾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案情显示,顾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刘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刘某及其搭乘人颜某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顾某、刘某负事故同等责任,颜某无事故责任。顾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颜某诉至法院,请求刘某、顾某、某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合计22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无偿搭载颜某属于“好意同乘”行为。刘某作为车辆驾驶人,对搭乘人颜某负有安全方面的注意义务。

  本案中,颜某的损失共计159899元,先由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颜某140965元;其余18934元,由某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保险范围内按照事故责任比例(50%)赔偿9467元;刘某应按照事故责任比例(50%)赔偿9467元,但因其系无偿搭载颜某且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应当减轻刘某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酌定刘某承担其中30%部分的赔偿责任,赔偿颜某568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据此,由于并无证据证明刘某对事故的发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因此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

  最高法院提到,“好意同乘”,即日常生活中的“搭便车”,是指驾驶人出于善意无偿地邀请或允许他人搭乘自己车辆的非营运行为。“好意同乘”作为助人为乐的善意利他行为,对于促进形成互助友爱社会风尚具有积极意义,也符合绿色低碳出行方式的要求,还有利于缓解公共交通压力,降低出行成本。本案判决依法合理认定“好意同乘”情形下车辆驾驶人的责任,既合理分配搭乘人损失,也有助于督促驾驶人切实负起责任和安全驾驶车辆。

  文/本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惠小东】

n5b四川教育在线-四川教育讯息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n5b四川教育在线-四川教育讯息

四川,普通高校,20%,学科专业,布点,优化调整
责任编辑:易鑫  由四川教育在线网整理发布
四川教育在线:腾讯新闻网太原新闻河南省新闻出版学校竹溪新闻网早间新闻聊城新闻腾讯体育新闻中国新闻青海新闻甘肃新闻网 九江新闻网铁路新闻祁阳新闻网深圳新闻网首页和田新闻新闻六要素朝鲜新闻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乾县新闻咸丰新闻网 石家庄新闻网陕西新闻金华新闻网凤凰新闻网新闻网站 泸州新闻网池州新闻网新闻联播主持人安徽新闻联播央视新闻频道直播  新闻联播文字版教育新闻新闻出版cctv—13新闻频道漳州新闻网  秦楚网十堰新闻银川新闻网腾讯新闻迷你版郑州新闻新闻出版总署  最新国际新闻零陵新闻网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今天重大新闻物流新闻  朝鲜新闻新疆新闻联播新闻发稿中央新闻联播直播桐乡新闻网  央视新闻微博济南新闻国家新闻总署宿松新闻网今日头条新闻  新闻龙卷风聊城新闻网国际新闻最新消息中国煤炭新闻网娱乐新闻头条
网站简介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 2010 - 2021 四川非凡魅力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5019259号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25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川)字第00850号 川广审批准字[2019]13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川网文〔2022〕3363-037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200029
广告联系QQ70758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