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教育在线-四川教育讯息

热线:028-85056429 通讯员QQ群:197538807
投稿邮箱: 2629731537@qq.com

“搭便车”出事故如何担责?最高法解答

来源:川观新闻  作者:江芸涵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12-05

欧亚国际app下载— --溦 亻言—6493007—】—请认指定客服,打开微信搜索添加即可。28日,浙江海宁市人民医院发布讣告称,该医院胸外科主任、主任医师刘磊因车祸离世。医院一工作人员表示,肇事车主开车看手机。欧亚国际下分

  “搭便车”出事故如何担责?

  最高法:适当减轻驾驶人赔偿责任

  “好意同乘”情形下机动车驾驶人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应适当减轻其赔偿责任。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个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

  上述5个案例中,包括“颜某与刘某、顾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案情显示,顾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刘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刘某及其搭乘人颜某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顾某、刘某负事故同等责任,颜某无事故责任。顾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颜某诉至法院,请求刘某、顾某、某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合计22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无偿搭载颜某属于“好意同乘”行为。刘某作为车辆驾驶人,对搭乘人颜某负有安全方面的注意义务。

  本案中,颜某的损失共计159899元,先由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颜某140965元;其余18934元,由某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保险范围内按照事故责任比例(50%)赔偿9467元;刘某应按照事故责任比例(50%)赔偿9467元,但因其系无偿搭载颜某且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应当减轻刘某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酌定刘某承担其中30%部分的赔偿责任,赔偿颜某568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据此,由于并无证据证明刘某对事故的发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因此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

  最高法院提到,“好意同乘”,即日常生活中的“搭便车”,是指驾驶人出于善意无偿地邀请或允许他人搭乘自己车辆的非营运行为。“好意同乘”作为助人为乐的善意利他行为,对于促进形成互助友爱社会风尚具有积极意义,也符合绿色低碳出行方式的要求,还有利于缓解公共交通压力,降低出行成本。本案判决依法合理认定“好意同乘”情形下车辆驾驶人的责任,既合理分配搭乘人损失,也有助于督促驾驶人切实负起责任和安全驾驶车辆。

  文/本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惠小东】

n5b四川教育在线-四川教育讯息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n5b四川教育在线-四川教育讯息

四川,普通高校,20%,学科专业,布点,优化调整
责任编辑:易鑫  由四川教育在线网整理发布
四川教育在线:新闻资讯读卖新闻邯郸新闻网新闻直播间石家庄新闻网新闻稿极光新闻河南新闻联播凉山新闻网中国评论新闻 亳州新闻永州新闻网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体育新闻义乌新闻广元新闻网北极星电力新闻网最近新闻热点娱乐新闻甘肃新闻网 凉山新闻网中国质量新闻网教育新闻咸宁新闻网许昌新闻 东方新闻宁远新闻网广西新闻新闻30分直播新闻大求真2021  国内新闻cctv新闻郴州新闻网四川新闻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nba新闻环球新闻今日新闻最新头条10条今天刚刚发生的新闻上海新闻综合频道直播  读卖新闻贺州新闻网湛江新闻网郴州新闻网国内新闻  中国新闻网银川新闻网头条今日头条新闻安阳新闻网中国石油新闻中心  近期新闻最近新闻温州新闻时事新闻上游新闻  实时新闻nba新闻河北新闻临沂新闻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直播
网站简介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 2010 - 2021 四川非凡魅力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5019259号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25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川)字第00850号 川广审批准字[2019]13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川网文〔2022〕3363-037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200029
广告联系QQ70758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