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首次发布海事审判专题指导性案例
2024-11-27 05:35

果洛州外卖工作室→【---fW17。cC--】→以传统茶道文化为基础,结合现代生活方式,提供优质的茶叶品鉴和茶道体验服务。11月26日下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会见来华进行正式访问的萨摩亚总理菲娅梅。天门怎么找学生服务

  中新社北京11月26日电 (记者 张素)今年是中国海事法院成立40周年。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6日对外发布一批指导性案例,这是最高法首次发布海事审判专题指导性案例。

  本批指导性案例共7件,涵盖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海难救助、船舶触碰损害责任、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设立、申请承认外国法院民事判决、涉外法律适用等多个领域。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研究室负责人在答问时说,本批指导性案例涉及实际托运人责任、承运人提单批注、海难救助费用支付、海事赔偿责任限额的确定、涉外船舶碰撞案件法律适用以及互惠原则的适用等方面,对于集中解决海事审判中带有普遍性的疑难争议问题、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标准具有指引意义。

  此次发布的“新某航运有限公司诉中国机某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明确了实际托运人不承担因目的港无人提货而产生的费用和风险。

  “东莞市丰某海运有限公司诉东营市鑫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海难救助纠纷案”,则明确了同一船舶所有人的船舶之间进行救助时,参与救助的船舶应当视为独立救助方,其获得的救助款项不因遇险船舶对海事事故的过失而被取消或者减少。

  最高法民四庭、研究室负责人表示,海难救助纠纷通常涉及船方、货方、保险人、救助人等多方主体利益,涉及关联纠纷包括船舶碰撞、海上保险、海上货物运输等多种类型,可能涉及诉讼、仲裁等多种争议解决方式,并可能存在不同的管辖法院。人民法院在受理其中部分纠纷后,不能就案办案,应当争取在审理或者执行阶段采用一揽子解决的方式实质性化解所有矛盾纠纷,避免“一案结、多案生”和“程序空转”,减轻当事人讼累。(完)

【编辑:惠小东】

| 微矩阵
百度友情链接:新闻株洲新闻网体育新闻搜狐新闻热点山西新闻网安徽新闻网热点新闻遂宁新闻网新闻头条今日要闻太原新闻网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期刊查询济宁新闻网新闻周刊东方新闻体育新闻 南充新闻网新闻网站新闻直播新闻联播文字版新闻热点大事件  今天刚刚发生的新闻百色新闻网宁波新闻网江西新闻国家新闻出版署  怀化新闻网新闻头条最新消息台湾新闻中国教育新闻网河北新闻网  新闻热点江苏新闻东北新闻网国际新闻今日热点新闻  新闻直播间突发新闻今日头条新闻山东新闻联播搜狐新闻  泸州新闻网中国新闻奖看看新闻网百色新闻网军事新闻  天津新闻西安新闻网大象新闻新闻热点大事件今日头条新闻

 报纸广告服务 新媒体广告刊例价 技术服务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新华报业传媒广场 邮编:210092 联系我们:025-96096(24小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04 视听节目许可证1008318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394号

版权所有 江苏扬子晚报有限公司

 苏ICP备13020714号 |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B2-201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