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判?江西高院发布典型案例

张家口日报 03版要闻 2024年11月30日

欧亚国际开户『+ゞ威』——6344802——」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到民族地区考察时,常常到社区了解民族团结工作,并作出重要指示:社区是各族群众共同的家,民族团结一家亲。欧亚国际电脑版

  中新网南昌11月29日电 (记者 李韵涵)在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来临之际,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1月29日召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江西法院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发布十个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

11月29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供图

  “好意同乘”俗称搭便车,是指驾驶人基于善意互助或友情帮助而允许他人无偿搭乘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减轻无偿搭载人的赔偿责任——张某英等诉于某金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显示,2022年12月21日,于某金应吴某太的要求,无偿搭载其前往万年县治疗疾病。途中,江某发驾驶二轮电动车(经鉴定属机动车范畴)与于某金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未投交强险)发生碰撞,造成江某发、于某金与二轮摩托车乘员吴某太三人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吴某太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住院治疗5天,共花费医疗费2万余元。最终,吴某太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江某发负主要责任,于某金负次要责任,吴某太无责任。

  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于某金接受吴某太的请求,在未收取任何费用的情况下,驾驶非营运机动车搭载吴某太,属于法律规定的“好意同乘”情形。且于某金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故应当减轻于某金的赔偿责任,法院酌情减轻于某金10%的赔偿责任。遂判决于某金向张某英、吴某萍、吴某胜赔偿17万余元。宣判后,原、被告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另一案例显示,如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即使系“好意同乘”也不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饶某泉与高某乐、颜某、某保险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显示,2023年8月29日,高某乐驾驶小轿车行驶至交叉路口时,遇颜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载饶某泉)闯红灯通过路口而发生碰撞,造成颜某、饶某泉受伤。经交警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颜某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高某乐未尽足够的观察义务,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饶某泉不负本次事故责任。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一起“好意同乘”引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好意同乘”是一种善意施惠、助人为乐的行为,应值得提倡和鼓励。但是,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同样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的,应按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虽然颜某驾驶电动车出于好意免费搭载原告饶某泉,但因颜某擅闯红灯的过错行为导致饶某泉重伤二级且被鉴定为多处残疾,其行为严重违反交通法规,同时也超出法律上对于好意同乘行为意思表示的风险范围,系重大过失。因此,颜某的责任不能适用好意同乘的条款进行减免,对于颜某所提出的“应当减轻我方的责任比例”的抗辩不予支持,遂判决颜某赔偿饶某泉各项损失185137.09元。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负责人姚姝表示,上述案例意在向社会展示“好意同乘”这一法律关系的基本逻辑,为社会公众厘清“好意同乘”这一行为的法与不法的界限与规范标准,有助于化解社会公众“帮不帮”的法律和道德担忧,弘扬良善互助的社会风尚,助推社会的和谐稳定。(完)

【编辑:张燕玲】


张家口日报:腾讯体育新闻宁夏新闻网晚间新闻新闻评论腾讯新闻时政新闻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燕郊新闻央视新闻微博台湾新闻 中视新闻浙江新闻联播怎么写新闻呼伦贝尔新闻新浪财经新闻新闻出版署新闻发言人娱乐新闻新闻稿鄂州新闻网 内江新闻网青岛新闻网新闻公关泉州新闻上游新闻 搜狐新闻客户端太原新闻网内蒙古新闻中国旅游新闻网搜狐新闻网  中天新闻新闻播报新闻媒体搜狐新闻客户端德州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上海新闻咸宁新闻网宿松新闻辽宁新闻  温州新闻极光新闻玉林新闻网新闻联播天气预报嘉善新闻网  怀化新闻网合肥新闻新闻周刊新闻总署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期刊查询  中央新闻联播直播遂宁新闻网黄冈新闻网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直播新闻界  最近新闻中天新闻新闻界新闻传播学内蒙古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