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革实践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2024-11-22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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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为才能有位 有位更须有为

  在改革实践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有的放矢)

  政绩观是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事业观等在干事创业中的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政绩观问题,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为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将其作为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求领导干部在担当作为中创造更多业绩。领导干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牢记有为才能有位、有位更须有为,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以实绩实效彰显能力水平。

  坚持为民造福,答好“政绩为谁而树”。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先要明确“政绩为谁而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贯彻的重大原则之一,只有始终坚持这一重大原则才能不断为民造福。因此,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在改革中突出为民造福的价值导向,将其作为正确政绩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为民造福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要坚持改革为了人民,注重把准人民脉搏、回应人民关切、体现人民愿望,从老百姓急难愁盼中找准改革的发力点和突破口,多推出一些民生所急、民心所向的改革举措;坚持改革依靠人民,善于从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中寻求改革的金点子、妙法子,用好汇聚蕴藏在人民之中的无穷智慧;坚持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看政绩主要看领导干部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使改革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受益的过程。

  坚持高质量发展,答好“树什么样的政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不只是一个经济要求,而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总要求”。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坚持高质量发展是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为领导干部“树什么样的政绩”明确了方向。违背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政绩,不是党和人民需要的政绩,也就称不上是政绩。推动高质量发展对领导干部的能力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对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此,要发挥理念先导作用。新发展理念是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科学理念,领导干部要自觉校正认识偏差,始终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内在统一来把握发展、衡量发展、推动发展,自觉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要释放考评导向效能。把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穿到政绩考核中,以优化政绩考核指标为重点,引导领导干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出实招、见实效。

  坚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答好“靠什么树政绩”。如何追求政绩,关乎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形象。落实是最有效的担当,实干是最有力的语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已经确立、蓝图已经绘就、举措已经提出,关键是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领导干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把提高认识、改变作风、创造实绩有机统一起来,脚踏实地干好工作,在抓好改革落实中创造实绩。领导干部必须主动作为、敢作善为,不能等靠观望,更不能当“躺平”干部。要以全方位管理、经常性监督、制度化问责防止和纠正一些领导干部身上的“等靠要”倾向。要摒弃“虚浮躁”等作风。从提升党性修养、加强作风建设入手纠正个别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政绩冲动症”,引导其求真务实,不提脱离实际的高指标、不喊哗众取宠的空口号、不搞劳民伤财的假政绩,立足实际、把握规律、尊重民意,以良好作风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人民日报 刘 宇 作者单位: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

【编辑:张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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