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郭帆、姜伟、俞健、崔彦磊提起公诉
2024-12-01 02:47

欧亚国际在线— --溦 亻言—6344802—】—请认指定客服,打开微信搜索添加即可。11月29日,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回应外媒提问“董郁玉被判7年有期徒刑”:中国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案,违法必究。欧亚国际开户

  中新网11月29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郭帆、姜伟、俞健、崔彦磊提起公诉。

  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郭帆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郭帆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顺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郭帆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郭帆利用担任中国民用航空贵州安全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贵州航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姜伟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辽宁省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姜伟(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姜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1年至2023年间,被告人姜伟利用担任本溪市明山区区长、区委书记,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开展、工作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俞健涉嫌贪污、受贿、违法发放贷款、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提起公诉

  日前,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俞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俞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俞健利用担任南昌银行工人支行党支部书记、行长,江西银行八一支行党支部书记、行长的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担任南昌银行工人支行党支部书记、行长,江西银行八一支行党支部书记、行长,江西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吉林检察机关依法对崔彦磊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吉林省洮南市委原书记崔彦磊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崔彦磊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崔彦磊利用担任舒兰市委常委、副市长,梅河口市市长,洮南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房家梁】

| 微矩阵
扬子晚报网:新闻袋袋裤宜春新闻网新闻联播直播在线观看经济新闻新闻媒体连云港新闻安康新闻网内蒙古新闻中央新闻联播直播日照新闻 汉南新闻保山新闻网中石化新闻网秦楚网十堰新闻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服装新闻常熟新闻网安康新闻网岳西新闻京山新闻 朝鲜新闻中国新闻网体育新闻新浪网实时新闻贵州新闻联播 遂宁新闻张家口新闻网南宁新闻网琅琊新闻网世界新闻  新闻资讯贺州新闻网河北新闻潍坊新闻网最近新闻热点  新闻播报朔州新闻网重庆新闻联播大武夷新闻网中国质量新闻网  新闻出版署四川新闻网安徽新闻联播安阳新闻网九江新闻网  新闻稿怎么写新闻传播学央视新闻直播中国新闻周刊广元新闻网  南充新闻网江西新闻联播足球新闻滴滴最新消息新闻新浪新闻首页  安庆新闻网内蒙古新闻网山东新闻联播湖北新闻国台办新闻发布会

 报纸广告服务 新媒体广告刊例价 技术服务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新华报业传媒广场 邮编:210092 联系我们:025-96096(24小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04 视听节目许可证1008318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394号

版权所有 江苏扬子晚报有限公司

 苏ICP备13020714号 |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B2-201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