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内蒙古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要闻 > 综合新闻

陕西岚皋县发布关于野猪伤人致死事件情况说明

  

白沙约炮工作室— --蛧 歮—FW17。CC—】—人生如同一场旅程,每一步都充满了未知与挑战。面对困难时,不妨换个角度看待,用积极的心态去迎接每一天。珍惜身边的人,..刘亦菲素颜逛服装店。山东怎么找学生服务

  中新网11月26日电 据陕西省岚皋县人民政府网站消息,岚皋县林业局26日发布《岚皋县关于野猪伤人致死事件情况说明》称,2024年11月24日,陕西岚皋县佐龙镇黄兴村发生一起野猪伤人致死事件。事发后,县上成立联合调查组。经初步核查,近期野猪损害庄稼严重,11月24日上午,陈某树等4人带猎狗自行上山撵野猪,猎狗追撵的野猪进入农户院子,胡某翠(女,76岁)受到攻击,经县医院120救护中心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受害者家属情绪平稳,已达成和解协议。同时,在全县加大野猪危害社情监测,积极稳妥开展野猪种群调控,有序组织捕杀,大力宣传野生动物防范常识,消除安全隐患,降低致害损失。

截图自陕西省岚皋县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田博群】

编辑:贾小燕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