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原产于台湾地区、马来西亚和美国的进口正丁醇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2024-08-10 18:08:25来源:西安新闻网
来源:西安新闻网 西安报业全媒体编辑:张睿 2024-12-28 21:32
字体:

欧亚国际在线开户(认证)百度信誉V-6493007。浏览:6493007次,点评:100次 好评(100%) 中评(0%) 差评(0%) 海南一五星级酒店过冬套餐160元一晚。欧亚国际二维码

  中新网12月27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27日发布关于原产于台湾地区、马来西亚和美国的进口正丁醇所适用反倾销措施的期终复审裁定公告。公告称,自2024年12月29日起,对原产于台湾地区、马来西亚和美国的进口正丁醇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公告指出,2023年12月22日,应中国大陆正丁醇产业申请,商务部发布2023年第55号公告,决定自2023年12月29日起对原产于台湾地区、马来西亚和美国的进口正丁醇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商务部对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台湾地区、马来西亚和美国的进口正丁醇倾销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对中国大陆正丁醇产业造成的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商务部作出复审裁定。

  商务部裁定,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台湾地区、马来西亚和美国的进口正丁醇对中国大陆的倾销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大陆正丁醇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

  自2024年12月29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台湾地区、马来西亚和美国的进口正丁醇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

【编辑:陈海峰】

文/图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杨力


长按二维码,识别分享文章!
【编辑:张睿】
西安新闻网:包头新闻网攀枝花新闻网金融新闻腾讯新闻迷你版东方新闻黄河新闻网安康新闻网国际军事新闻新闻出版署抚州新闻网 网络新闻写作大姚新闻和风日语新闻山东最新新闻铜陵新闻网兰州新闻新浪网新闻怀化新闻绵阳新闻新闻六要素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四川新闻网内江新闻网宿松新闻网 辽宁新闻新闻直播qq新闻宿松新闻搜狐体育新闻  新闻稿格式模板中央新闻联播哈尔滨新闻防城港新闻网温州新闻  头条今日头条新闻国务院新闻办百度新闻头条新闻腾讯体育新闻淮北新闻网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体育新闻新浪网新闻传播学类中国石油新闻中心新闻联播  国台办新闻发布会云南新闻联播宁波新闻网热点新闻搜狐新闻  最近新闻热点杭州新闻最新新闻荆州新闻越牛新闻  上海新闻宁波新闻网安庆新闻网河北新闻新闻传播学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