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十五年 郑学林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4-11-28 06:54

欧亚国际电脑版— --溦 亻言—6344802—】—请认指定客服,打开微信搜索添加即可。近日,董浩叔叔发布视频,寻找当年写过信的小朋友,其中一封信来自湖南郴州实验小学,如今写信的同学已成为郴州苏仙中学的副校长。欧亚国际在线客服

  2024年11月27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原庭长郑学林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郑学林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对郑学林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2年,被告人郑学林利用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立案二庭庭长、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立案庭庭长、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处理、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529万余元。2023年3月至9月,郑学林退休后,利用原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等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处理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150万元,其中郑学林实际获得人民币400万元。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郑学林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数额均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郑学林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及全部利用影响力受贿事实,利用影响力受贿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央视新闻客户端 总台记者 奚丹霓 张赛)

【编辑:陈海峰】

| 微矩阵
百度友情链接:芜湖新闻近期新闻热点济宁新闻网内蒙古新闻网江苏新闻河北新闻联播国际新闻界物流新闻江山新闻网北京新闻  新闻总署淄博新闻网湛江新闻新闻出版署芜湖新闻 腾讯体育新闻鹤壁新闻网合肥新闻新闻公关怀宁新闻网  怀化新闻网北京新闻西安新闻网四川新闻今天刚刚发生的新闻  四川新闻网搜狐新闻首页佛山新闻网兰溪新闻网nba新闻  荆州新闻网滴滴最新消息新闻qq新闻西安新闻安阳新闻网  中国企业新闻网威海新闻网宿松新闻网房地产新闻湖南新闻联播  中国旅游新闻网新闻网站社会新闻晚间新闻保险新闻  搜狐新闻网俄罗斯新闻网国际新闻界郑州新闻337p人体粉嫩胞高清大图

 报纸广告服务 新媒体广告刊例价 技术服务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新华报业传媒广场 邮编:210092 联系我们:025-96096(24小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04 视听节目许可证1008318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394号

版权所有 江苏扬子晚报有限公司

 苏ICP备13020714号 |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B2-20140001